關于調整部分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交易手續(xù)費標準的通知
2022-03-07
尊敬的客戶:
一、根據(jù)鄭州商品交易所 “鄭商函〔2022〕111號”文件通知精神,對部分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作出如下調整:
自2022年3月8日結算時起,強麥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9%;PTA期貨2205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7%;花生期貨2204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9%。
自2022年3月8日起,強麥期貨合約的交易手續(xù)費標準、尿素期貨2205合約的交易手續(xù)費標準跟隨交易所做相應調整。
二、根據(jù)上海期貨交易所 “上期發(fā)〔2022〕68號”文件通知精神,對部分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作出如下調整:
自2022年3月7日(周一)收盤結算時起,鋁期貨2204、2205、2206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23%;
燃料油期貨2204、2205、2206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23%;
紙漿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9%;
三、根據(jù)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“上能發(fā)〔2022〕14號”文件通知精神,對部分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作出如下調整:
自2022年3月7日(周一)收盤結算時起,原油期貨2204、2205、2206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23%;
低硫燃料油期貨2204、2205、2206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23%;
如遇上述交易保證金水平與現(xiàn)行執(zhí)行的交易保證金水平不同時,則按兩者中水平高的執(zhí)行。
特此通知。
永商期貨有限公司
2022年03月07日